索 引 号: | 002482365/2019-07956 | 公开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台65号建议的答复
叶丽萍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台65号建议《关于对适龄人群进行胃癌、大肠癌筛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癌症发病现状
目前,我省癌症发病率为368.58/10万,癌症死亡率为191.55/10万,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为39.8%,较全国5年生存率30.9%高了9个百分点。浙江省肿瘤登记数据显示:全省恶性肿瘤发病前10位的依次是肺癌、女性乳腺癌、甲状腺癌、结直肠癌、胃癌、肝癌、前列腺癌、宫颈癌、食管癌和子宫体癌,占全部恶性肿瘤发病数的75.79%。其中,结直肠癌发病率为37.56/10万,占全部恶性肿瘤的10.19%;胃癌发病率为32.08/10万,占全部恶性肿瘤的8.71%。男女性癌谱前5位均有胃癌和结直肠癌,男性依次为: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和前列腺癌,男性结直肠癌发病率为43.58/10万,占男性恶性肿瘤的6.18%;男性胃癌的发病率为44.40/10万,占男性恶性肿瘤的9.89%。女性癌谱前5位依次甲状腺癌、乳腺癌、肺癌、结直肠癌和胃癌,女性结直肠癌发病率为31.56/10万,占女性恶性肿瘤的8.97%;女性胃癌发病率为19.84/10万,占女性恶性肿瘤的5.64%。
二、当前癌症主要防治措施
(一)强化癌症防治政策保障。我省将胃癌、结直肠癌在内的癌症防治工作纳入《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标准等政策文件,明确了癌症防治的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为癌症防治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推进癌症防治工作,2013年成立浙江省肿瘤防治办公室,指导全省开展肿瘤防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市、县(市、区)根据本辖区肿瘤防治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成立癌症防治办公室,组织开展肿瘤防治知识宣传、早诊早治等肿瘤防治工作。目前,全省11个市和34个县(市、区)已成立肿瘤防办,其中,宁波市、湖州市、绍兴市、丽水市及所辖县(市、区)均设立了肿瘤防办。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肿瘤防治网。
(三)大力推进癌症登记及早期筛查工作。我省全面开展了肿瘤登记管理工作,掌握我省肿瘤发生、发展趋势,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经费的支持下,开展了大肠癌、食管癌、肺癌、胃癌、肝癌、乳腺癌等癌症筛查工作。目前,全省共完成癌症初筛人群63.94万人,检出癌前病变9727例,确诊4331例。2017年绘制了全省癌症死亡地图,为制定癌症防治策略奠定了基础。
(四)持续提升肿瘤诊疗规范化水平。我省修订了《常见恶性肿瘤治疗管理和技术规范》,加大临床路径实施和管理,不断提高肿瘤诊治规范化水平。2012年,在全省启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省级示范病房165家,数量居全国第一。2015年,启动“浙江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强力推进规范化治疗和多学科综合治疗,使癌痛患者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规范化、同质化治疗。
(五)积极开展肿瘤防治科学研究工作。为推进我省肿瘤防治工作,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订了医学合作协议,在杭州成立了中国科学院肿瘤防治研究所,旨在提升我省肿瘤防治水平和能力,探索推进肿瘤防治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我省癌症早筛、早诊和早治能力,提高癌症治愈率及5年生存率,为健康浙江建设助力。
(六)加强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以开展“世界癌症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发挥抗癌学(协)会、癌症康复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肿瘤早诊早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癌症的防治意识。据调查显示,我省女性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为78.7%,男性为77.9%。2015年,我省成立国内第一家省级癌症基金会,目前共收到捐款700余万元,为开展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救助等活动提供了公益性支持。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叶丽萍代表对胃癌、结直肠癌的发病情况、防治现状进行了科学分析和判断,并提出了建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相关适龄年龄做胃、结肠癌筛查以便发现早期癌前病变及开展早期癌治疗等相关政策,以便真正实现本届政府推出的富民惠民安民”的防治建议。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将 “以癌症、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为着力点,推进疾病早诊早治和早期筛查”作为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内容。下阶段,将结合全省肿瘤防治现状和防治工作需要,重点开展肿瘤登记工作及胃癌、大肠癌等发病率、死亡率高的癌症筛查与干预工作,统筹推进癌症早期筛查。
一是制定癌症早期筛查方案。全面开展包括胃癌、大肠癌在内的癌症早期筛查,重点在县域医共体内推进癌症初筛并发现高危人群。在全面分析癌症登记数据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一病一策”早期筛查方案,及时推广应用癌症筛查适宜技术,统一规范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癌症早期筛查政策保障措施。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政策,推动包括胃癌、大肠癌在内的癌症早期筛查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畴,推进建立财政补偿机制,探索癌症早期筛查与健康体检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癌症早期筛查诊治保障水平。
三是提高癌症防治综合能力水平。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加强满足癌症早期筛查诊治需求的资源配置,着力完善包括胃癌在内的癌症防治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医共体内癌症防治人才队伍(包括内窥镜医生、肿瘤科医生、病理科医生、影像科医生等),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满足癌症防治工作需要。
四是提升群众癌症防治知识素养。大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让人们了解癌症,提高对包括胃癌、大肠癌在内的癌症认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认识到癌症是可防可控的,预防胜于治疗,改变人们谈癌色变的现象,让人们自觉参与癌症防治,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及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 谭永忠
联系电话: 0571-87709115 传 真:0571-8770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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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