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9-07954 公开日期: 2019-12-2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绍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12-27 19:07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马高祥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绍21号建议《关于传承和发扬越医文化,挖掘培养越中名医,打造越医品牌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建议分析了中医药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做好越医文化传承保护、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和加强越医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代代传承的精神血脉。中医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杰出代表。我省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中医药文化发展规划

       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计划(2019-2025)年》,确定未来7年浙江省打造“浙派中医”文化品牌、搭建中医药文化平台、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等五个方面20项任务,全面推进我省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发掘、平台建设、传承保护、普及传播、实践应用及产业转化等工作。

       (二)加强中医药文物的保护和传承

       一是开展中医药古籍的整理。系统挖掘、整理中医医籍文献理法方药知识精华,近年来,整理出版《医方类聚》、《脉学类聚》和《医案类聚》等中医古籍专著80余部,我省承担的国家公共卫生资金项目“中医药古籍保持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二是重视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工作。将一批传承历史悠久、传承脉络清晰、活态存续于现代生活的传统医疗、养生和炮制方法列入非遗名录,目前,全省有9项传统中医药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35项传统中医药项目列入省级非遗名录,“越医文化”于2019年被列为第三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三是传承发扬浙江传统医学流派。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绍派伤寒列入国家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整合丹溪学派、钱塘学派、绍派伤寒等省域10大中医学术流派,总结、凝练各流派特色,命名“浙派中医”统一称谓,开展“浙派中医”巡讲,在各市举办中医学术流派交流和探讨。四是重视中医药文化的研究。将“浙派中医学术源流,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应用及创新”等列入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朱丹溪脾胃学说及临床应用研究等多个项目纳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大型中医珍贵古籍《医方类聚》的深入整理与研究、浙江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成果分别获省科技技术进步二等奖、三等奖。

       (三)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一是编写全国首套《中医药与健康》教材。组织专家编写了全国首套、列入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中医药与健康》,该教材于2017年秋季进入全省所有小学五年级课堂,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的省(市、区)。二是开展中医药进党校活动。2015年开始,联合省委党校开展中医药进党校活动,中医药作为固定课程长期在省委党校设置,组织专家每周赴省委党校开展中医药专题讲堂、中医药体验、中医医疗服务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开展中医药文化进农村礼堂活动。浙江省委、省政府为顺应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农村开展文化礼堂建设。为丰富农村文化礼堂内容载体,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开展中医药文化进农村礼堂活动,内容包括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健康咨询义诊、互动体验、文化演出、文化展览、中药谜语竞猜等,推进中医药文化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有机融合。

       (四)重视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

       各级中医院已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全省现有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10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家,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家,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7家,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66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浙江省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计划(2019-2025)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中医古籍、文献挖掘和整理

       对“浙派中医”的医家、著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对具有代表性医家的原著包括越医典籍、文献等进行深度挖掘,进行版本调研、标点、注释,开展浙江各学派的理论、临床等研究成果归纳、整理和研究,形成“浙派中医”原著系列、研究系列、品牌系列等系列丛书,建立“浙派中医”相关文献数据库和知识库。

       (二)落实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措施

       积极发掘浙江的传统医药非遗资源,开展非遗项目申报、认定工作。深化省级以上传统医药类项目实施“八个一”(一个项目、一个保护方案、一个专家指导组、一个工作班子、一个传承基地、一个展示平台、一册普及读本、一项配套政策)保护措施。每年组织开展“服务非遗项目传承人月”活动,营造尊重传承人、支持传承人、服务传承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

       支持中医药机构挖掘地方中医药文化流派,整理地方中医药文化故事,加强单位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建设;支持医共体分院的中医馆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向城乡居民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转化传播平台,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实地体验。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的研究和利用

       推进中医药文化的研究工作,继续将“浙派中医学术源流,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应用及创新”等列入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开展“浙派中医”医家学术、文献整理和研究,支持越医文化的研究。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开展省级名中医传承人项目、中医药新苗计划人才项目、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项目。开展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建立省级名中医基层工作站。

       (六)发挥中医药行业组织作用

       发挥中医药学会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其举办中医药健康文化大型主题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优秀作品遴选,开展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巡讲。发挥非遗保护协会传统医药专业委员会的学术资源与专业优势,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交流等活动,促进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和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局 郑名友

       电  话:0571-87052426      传  真:0571-87052417

       邮  编:310025    

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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