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9-07947 公开日期: 2019-12-2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丽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12-27 18:46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李汉勤代表:

       您在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大基层中医药事业扶持力度 开展“中医药复兴地”试点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药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文件。2018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对市、县(市、区)开展的健康浙江考核中,把县(市、区)级政府举办中医院及中医院等级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省政府把中医药小镇列入其中之一;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省委人才办推出了中医药“杏林工程”;在“三医联动”深化医改中,省政府提出包括中医在内的“六医统筹”。浙江中医药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中医药服务机构健全。浙江有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研机构各1家,公立中医院96家,民营中医院102家,中医类门诊部338家、中医类诊所2140家。浙江达到国家三级标准的中医院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018年公布的首批全国500强县级医院中,我省中医院数量位列全国第三。

       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浙江拥有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3个、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70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室41个,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数量位居全国前列。2018年,全省公立中医院总诊疗5800万余人次,出院125万人次,分别占公立医院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次的25%和15%左右。全省92.6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52%的乡镇卫生院已经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88.41%的社区服务站、82.83%的村卫生室已经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

       三是中医药人才结构优化。截止2018年底,全省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3633名,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师数为0.58人,其中,有院士、国医大师各1名,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各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973”首席科学家1名,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分别17名、179名,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31名、省基层名中医135名。2018年,对1188个民间确有专长人员进行了医师资格考核。

       四是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迅速。省政府把中药材产业列入十大历史经典产业,推进中药材种植集约化、标准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遴选推出了新“浙八味”,开展“道地药园”建设,去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68万亩,总产值64亿元。近年来,我省陆续打造了杭州市拱墅区等4条中医药一条街、磐安“江南药镇”和慈溪鸣鹤“国医小镇”,胡庆余堂、方回春堂等民营中医堂馆蓬勃发展。2018年,成立了国内首家省级国有企业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

       五是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浙江编写了全国首套、列入省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中医药与健康》,该教材已进入全省所有小学五年级课堂,创建了一批中医药特色小学。2015年始,开展了“中医中药进党校”活动,中医药内容纳入了党校常态化教学。配合省委宣传部推出了中医药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与浙江广电集团联合举办《养生大国医》节目。打造“浙派中医”品牌,推出“浙派中医”名品,组织专家系统整理历代浙籍医家著述和学术经验。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计划(2019-2025年)》。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我委将重点支持并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松阳县、兰溪市政府已分别向我委提出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报告。今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同意将松阳县、兰溪市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按照《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已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正式申请,并安排专人对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于今年开展现场调研考察。

       二、持续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通过理论和技能的考核,将真正具有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中医执业医师范围,规范执业行为。与省教育厅、高校沟通,面向基层扩大定向培养中医师名额计划。将180名中医护理人才纳入省中医药传承创新“杏林工程”,充分发挥中医护理质控中心作用,加强中医护理人才的培养培训,提高辩证施护和专科专病护理能力。鼓励6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75个省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在基层建立名中医工作室(站),为基层培养300名以上中医药继承人。

       三、重视中医药政策倾斜。落实省人大《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要求,依法保证中医药经费的投入,规定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事业费应当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10%,中医事业费应当在财政科目中单独列支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发展中医专项经费。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医保局已开展中医诊疗项目调整调研,将更多更好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推进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围绕“患者减轻负担、医保可以承受、中医发挥优势”的改革目标,适时扩大报销病种。

       四、弘扬中医药文化。实施好省卫健委、省文旅厅、省中医药局制订的《浙江省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计划(2019—2025年)》,积极搭建文化平台,推进文化建设,加强传承传播,打造文化品牌,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挖掘开发好“浙派中医”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礼堂、进党校等优势项目,使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更加完善,提升全省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丰富中医药文化服务精品,使人民群众中医药文化获得感显著增强,确保浙江中医药文化整体实力走在全国前列。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施翔

       联系电话:0571—87052416

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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