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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医一院:对标争先抓党建 深化改革谋发展

发布日期: 2019-01-31 09:06 信息来源: 浙医一院 浏览次数:

        2018年12月17日,浙医一院正式启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19年初,院党委进一步完善党务机构设置,目前医院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中心等党务相关内设机构。

       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探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决策机制,调整医院领导班子分工,党委书记主持医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医院“三重一大”、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班子议事规则,每周召开党委会,“三重一大”、干部、人才、医院改革发展、涉及职工权益等医院重大事项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提高党委班子领导和驾驭医院发展的能力,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察实情、求实效。制定完善一系列制度和工作计划,明确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党建相关工作任务。坚持党管干部,规范组织程序,定期开展医院中层干部测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对全院各类风险进行评估、防范和化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委及时研判、靠前指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打造“廉润浙一”品牌。

       着力提升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工作水平。探索党支部、党总支建设新举措。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指标,定期督查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发展、党内经费管理等情况;总支书记每年参加下设支部的会议和活动不少于5次,下设支部“对标争先”评定结果与总支考核评定结果挂钩。给予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相应的工作津贴。不兼任医院正科职干部的党总支书记,享受所在科室主任(科长)的同等待遇;兼任医院正科职干部的党总支,在原待遇基础上,给予每月增加1200元工作津贴。不兼任医院正副科职干部的党支部书记,享受所在科室副主任(副科长)的同等待遇;兼任医院正副科职干部的党支部书记,在原待遇基础上,给予每月增加1000元工作津贴。探索党支部书记述职新形式,强化党建责任,党支部书记分批向院党委述职。完善支部书记例会制度,每2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党建任务,交流工作进展。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结合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科室不同的特点,结合“对标争先”,党委搭建平台,支部发挥作用,形成特色和品牌。

       党的建设和医院“双一流”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要求党委委员调研总支、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向党委会汇报;实施复旦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两个排行榜提升工程;实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推进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开办浙一大讲堂14期,内容涉及临床研究、人文素养、党的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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