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杭州市丁桥医院执业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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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卫发函〔2018〕112号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申请对杭州市丁桥医院进行执业验收的请示》(杭卫计发〔2018〕161号)收悉。我委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有关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对杭州市丁桥医院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杭州市丁桥医院执业。 二、同意杭州市中医院丁桥院区作为杭州市丁桥医院第二名称,具体事宜由你委核定。 三、请你委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依法执业。 四、希望你委加强对该院的督导,强化杭州市中医院和丁桥院区的一体化发展,做优做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18年11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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