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18-07784 | 公开日期: | 2018-10-29 |
发布机构: | 卫生信息中心 | 文 号: |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优化办证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精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组织制订了《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杭州市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邮编:310006);
(二)通过传真方式,请传真至0571-87709162;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zjwjwfy@126.com。
附件:
1. 《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