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16-07654 | 公开日期: | 2016-07-0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 [2016] 62号 |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为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限皮肤病与性病专业)培训(进修)机构的批复
浙卫发函 [2016] 62号
省皮肤病医院:
你院《关于把我院纳入浙江省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培训(进修)机构的申请》(浙皮〔2016〕1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为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限皮肤病与性病专业)培训(进修)机构。
二、你院要严格遵守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培训(进修)的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规范管理,认真开展培训考核(进修)工作,不得虚开、滥开培训(进修)考核合格证明。如发现存在开具虚假培训(进修)考核合格证明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取消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培训(进修)资格。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