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16-07014 | 公开日期: | 2016-04-28 08:41:33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 [2016] 12号 |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浙卫发 [2016] 12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发改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经信委(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印发的《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国卫疾控发〔2015〕7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癌症防治工作,遏制癌症上升趋势,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部门癌症防治合作机制
各地要高度重视癌症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行动计划”明确的部门职责,加强合作,不断健全和完善防治机制,群防群控做好癌症防治工作。
二、周密部署,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及要求,各地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单位,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督导,确保“行动计划”有效开展
各地要对本辖区“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经信委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