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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省围绝经期保健等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08 12:00 信息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浏览次数:

浙卫办妇幼 [2015] 9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妇女围绝经期保健、泌尿妇科及盆底康复、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重症监护和管理工作质量控制组织体系,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技术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和安全,我委决定成立浙江省围绝经期保健质量控制中心、浙江省妇科泌尿及盆底康复质量控制中心、浙江省新生儿窒息复苏质量控制中心、浙江省儿童重症监护和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浙江省围绝经期保健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浙江省妇女保健院;
       浙江省妇科泌尿及盆底康复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浙江省妇女保健院;
       浙江省新生儿窒息复苏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浙江省儿童保健院;
       浙江省儿童重症监护和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浙江省儿童保健院。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并由挂靠单位申报、经我委审核,同意浙江省围绝经期保健质量控制中心、浙江省妇科泌尿及盆底康复质量控制中心、浙江省新生儿窒息复苏质量控制中心、浙江省儿童重症监护和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等筹备组申报的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人选。请尽快研究制定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标准,规范开展培训、检查及指导等工作。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组织,加强行业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同时,省妇女保健院与省儿童保健院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全省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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