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12-06532 | 公开日期: | 2012-11-20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2012〕57号 |
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卫发 [2012] 5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卫生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卫生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跨越式发展,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
根据国家、省医改精神和信息化工作要求,为阐明未来五年我省卫生信息化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卫生信息化工作重点,以“数字卫生 增进健康”重点项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数字浙江”建设总战略的指引下,围绕我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我省卫生信息化工作飞速发展。
(一)主要成就
1.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取得成效
我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十一五”末,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立基本医疗管理系统,包括门诊挂号收费、出入院管理、住院收费管理、药品库房管理等模块,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了刷卡实时结报管理。探索以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信息化应用和运行模式,2006年研发了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并在全省陆续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系统的建设、推广和使用,初步满足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需求,已建立3500多万份纸质健康档案,其中1700多万份已经实现电子化。
2.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为方便农民结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基金安全为目标,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了新农合医疗信息化管理,新农合结报已经覆盖各级医疗机构,其中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实行新农合结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行新农合结报的比例为70.4%。湖州市、台州市和舟山市等实现地市级跨县区新农合实时结报,省级医院新农合出院直报在6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与5个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试点成功。
3.医院业务管理信息化迈上台阶
按照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等标准和文件的要求,我省县级以上医院均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其中:门急诊挂号收费系统、住院收费系统、住院护士工作站、药库管理系统、药房管理系统、病案统计管理系统应用率达100%,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站等应用率达80%以上,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应用率达50%以上。我省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已从医院管理信息化阶段跨入临床医疗信息化阶段,部分医院已经完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开始探索构建符合卫生部和我省电子病历标准的医院数据中心,医院信息化开始迈向区域医疗卫生服务阶段。
4.公共卫生信息化取得长足发展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日趋完善,全省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已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省级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少数市、县(市)也已初步建成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全省卫生监督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106家卫生监督所全部启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了卫生监督管理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血液管理机构建立了覆盖全省的血液信息网,在保障血液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数字卫生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项目研发的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通过国家级评审,并在我省22个示范区推广应用;初步建立了省级卫生信息平台,已上传1000余万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完成66个卫生信息相关标准制定,其中部分申报国家和卫生部标准立项,18个省级标准立项;建立覆盖省级医院、市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并为四川、云南、贵州等偏远地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设计完成80余种疾病临床路径,通过1000余例病例的测试;主持制定了数字医学国家工程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物联网医疗健康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
(二)形势分析
1.卫生信息化工作的“四强四弱”
我省卫生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可用“四强四弱”来概括:一是“纵强横弱”,如卫生监督、血液管理、传染病直报等众多系统均为某业务领域内的垂直系统,缺乏业务条块间的横向连接,信息无法沟通共享;二是“点强面弱”,某些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平,但这些“点”上的先进并没有全面带动卫生信息化发展,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没有出现全面开花的局面;三是“建强用弱”,某些信息系统在建设期动用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但在建设完成后没有有效应用,数据长期没有更新,成为了摆设;四是“内强外弱”,卫生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放在实现内部管理的系统建设,而对外向老百姓提供服务的系统数量比较少,功能比较弱。
2.卫生信息化问题的“四大原因”
浙江省卫生信息化工作之所以出现“四强四弱”,其原因是:一、在卫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二、信息标准缺乏,信息系统之间难以信息共享,存在“信息孤岛”现象;三、卫生信息化专业技术机构不健全、人才缺乏,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总体协调效果差;四、医疗卫生业务人员缺乏信息化建设的主体意识,信息化建设的驱动力不足。
3.卫生信息化发展的“五个转变”
为提高卫生信息资源的利用率,改善医疗服务模式,改进医疗服务手段,提高民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贯彻国家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对卫生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卫生信息化要以“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为基本宗旨,在发展模式上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从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上,由管理型转变为公众服务型。
长期以来,我省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主要面向政府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者,为管理和决策服务,面向公众服务的信息系统较少。下一步,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主要目标将放在为公众服务方面,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展开相关的系统建设。
二是在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上,由重建设型转变为重应用型。
信息系统只有应用才能真正体现价值,要改变“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的应用状况。卫生信息化建设要从实际需求出发,从应用设计开始,围绕提高工作效率、为公众服务的发展理念,做到以应用为导向、以需求促发展,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目的。
三是在信息化工作的动力上,由技术驱动型转变为业务需求驱动型。
由IT人员主导设计的卫生信息化系统往往与实际业务需求不相符,实用性不强。卫生信息系统的设计要以卫生工作者为主体,根据业务需求,优化流程,提出应用系统设计思路,卫生工作者要转变“要我信息化”为“我要信息化”的意识,成为信息系统设计和应用的主导者。
四是在信息化建设的体系上,由单向封闭型转变为共享交互型。
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大多是在特定部门内开展,各单位依据自己的应用需求独立开发,形成了众多独立的、互不兼容的应用系统。今后,卫生信息化建设要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打破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五是在信息化建设的评估上,由内部评估型转变为公众评估型。
以往评估卫生信息化项目,大多是内部评估或专家评估。这种评估方式局限在技术的先进型和配置的合理性上,对信息化项目的实用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评估较少。以后要转变信息化项目的评估方法,更多地评估信息系统的实用价值和应用效率,由医护人员来评估信息化项目对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的价值,由公众来评估信息化项目带来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未来五年,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必须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医改的意见和方案,实现上述五个转变,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信息体系,进一步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向更深、更广、更高的方向发展。
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我省“两创”总战略,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加快“卫生强省”和“健康浙江”建设的总体目标。
遵循“国家主导,顶层设计;标准统一,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基本思路,适应全国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卫生”建设的形势,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卫生业务为主线,服务居民,方便管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技术支撑,加快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众,普遍受益
利用先进的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强协同工作能力,提高健康服务水平,使信息化能广泛地服务于老百姓、医务人员和卫生管理者,助推医改顺利开展。
2.标准统一,信息共享
严格依照国家卫生部和我省的相关标准,逐步统一我省卫生信息数据标准和编码体系,进一步促进卫生信息资源高效共享。
3.顶层设计,有序推进
结合我省卫生信息化的现实基础、医改对信息化的需求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加强总体规划的战略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重点项目的全程管理,分步推进,有序实施。
4.保障安全,依法推进
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尊重个人隐私,严格执行密级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网络系统使用安全。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卫生信息化要进行转型升级,突破发展瓶颈,实现由管理型转变为公众服务型、由重建设型转变为重应用型、由技术驱动型转变为业务需求驱动型、由单向封闭型转变为共享交互型、由内部评估型转变为公众评估型,继续保持先发的领先优势。
到2015年,浙江省卫生信息化要突破系统间的条块分割,初步实现全省范围内区域卫生信息的整合和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切入点,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构建比较完善的卫生信息化五大体系,即业务管理信息体系、医疗服务信息体系、健康管理信息体系、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和卫生信息标准体系。通过建立和应用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为老百姓提供连续的、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系统化、精细化、高效化的卫生管理需求,助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2.主要指标
(1)建立标准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扩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和应用率,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应用率大于80%。
(2)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全省8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6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3)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完成省级数据中心、90%的地市级数据中心和80%的县(市、区)级数据中心建设。
(4)建立和完善远程医疗与教育平台。90%三级医院与80%二级医院、80%二级医院与区域内90%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和远程教育的网络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体系建设
1.构建专业化的业务管理信息体系
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公共卫生、新农合和基本药物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专业化的业务管理信息体系。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提供卫生行政审批、政策发布、信息咨询等交互式的网上办事服务,提高卫生行政办事效率和政务管理决策水平。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开展传统档案数字化转换,完成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进一步提升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处置的信息管理和服务能力,建立全省统一协调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强化省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加快建立健全县级卫生应急网络。基于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完善出生登记、儿童接种、学生健康管理、妇幼保健、疾病监测、慢病管理、健康教育、营养状况监测、死因监测等信息系统,实现公共卫生的全程信息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重点应用卫生监督移动执法系统。拓展全省血液管理系统应用,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报系统的服务范围,实现参合农民异地出院即时结报。加快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送以及使用状况的监测、管理和监督,提升基本药物制度监管能力,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支撑和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运行。
2.构建便捷化的医疗服务信息体系
继续加强“数字化医院”、远程医疗和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区域化医疗合作,开展“一卡通”建设和电子签名应用,构建便捷化的医疗服务信息体系。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和改造适合我省中西医特点的标准化、结构化的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系统,通过建立医院综合信息平台整合院内各类信息,实现与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的信息对接和共享,为病人提供完整的病历信息。探索制定电子签名应用的技术方案和管理制度,逐步推广电子签名在医疗活动中的应用。推广“大院带县院”、“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庄”模式,建立覆盖各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三级远程医疗服务和教育网络,健全远程医疗管理制度,结合远程心电、远程病理、区域HIS、区域影像、区域检验等区域化信息系统,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病人合理流向,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一卡通”应用,通过一卡实现就诊记录、医保结算、健康档案调阅和预支付等功能。
3.构建普及化的健康管理信息体系
通过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为老百姓建立完整的、动态的、可安全共享的电子健康档案,构建普及化的健康管理信息体系。遵循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及相关标准,加快推广应用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到“十二五”末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健康管理信息体系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收集,使社区责任医生为居民提供动态、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同时也能够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需求。基于三级卫生信息平台,通过整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综合管理五大业务领域内各应用系统提供居民健康信息。
4.构建规范化的卫生信息标准体系
加快卫生信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推动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的立项、制定、发布、宣贯和实施,逐步构建规范化的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加快标准的修订与完善,加大标准应用与监管力度,进一步开展标准体系、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机制的研究。在已有标准研发的基础上,着重于标准的试点应用与管理,通过应用检验标准,通过标准促进应用,加快企业和用户用标准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发展。
5.构建高效化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积极使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构建高效化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使用高性能运算、海量存储等技术,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各类卫生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共享。加强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高运行保障水平,确保公共卫生和医疗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患者隐私,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建立安全、科学、高效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满足卫生信息化业务发展需要。
(二)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卫生部“35212”工程的总体架构下,实施浙江省“数字卫生 增进健康”项目。
1.实施目标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一卡通”为纽带,构建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推进适应新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发展目标,完成“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发展任务。
2.实施内容
(1)建设三级平台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提供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索引、交换和业务协同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向上连接国家卫生信息平台。积极运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探索省级卫生信息平台为核心,全省卫生虚拟专网为纽带,社区全科医生在线使用,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健康云”的建设,使广大居民得到更为便捷的、全人全程的健康服务。
(2)完善业务应用
基于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立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五大领域的卫生信息综合监管和决策支持系统。
①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疾控业务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疾控业务数据库,完善传染病和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预防接种、健康危险因素与风险评估、妇幼保健、慢病管理信息系统。着力完善省、市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实现省、市应急联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卫生监督移动执法系统,提升卫生监督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②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以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综合信息利用和分析,为居民个人提供健康信息管理服务,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建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血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医疗服务。
③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通过省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即时结算和跨区域的网上结算,方便农村居民即时报销及政府实时监管,提高基金监督水平。
④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监管。动态掌握基本药物的采购、价格、使用、报销等方面情况,以及实施情况的检测与绩效评估,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⑤完善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三级平台基础上,完善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包括财务监管、综合统计分析、决策支持等集成化、智能化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系统。
(3)建两大数据库
全省各县(市、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和规范化管理,争取5年内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应用率大于80%,通过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共享。
以医院现有信息系统(HIS、LIS、PACS等)为基础,整合原有医院信息资源,推进以标准化、结构化的全内容电子病历及临床路径的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要遵循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和我省有关标准,实现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临床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
(4)组建虚拟专网
运用MPLS-VPN技术、通过一根专线、承载多个业务应用方式组建全省卫生业务虚拟专网;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接入全省卫生系统业务虚拟专网,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
(5)构建远程网络
省市县三级医院实施远程医疗服务,县级医院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远程教育网络,共享医疗信息和资深专家等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大型医院的技术优势,解决基层医疗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快医疗服务与教育的转型升级。
(6)实现“一卡通”
统一数据编码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一卡通”通讯与交换系统,提供数据采集、传送、存储、共享、索引、交换服务。通过个人主索引规范来实现多种卡(医保卡、社保卡、市民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的身份唯一识别和匹配,逐步实现居民一卡就诊、医保结算、健康档案调阅和健康管理、预支付等功能。
3.实施计划
“数字卫生 增进健康”项目的实施,在未来五年内,将引领我省卫生信息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本着切实可行、适度超前的设计理念,提出以下阶段性目标和任务:
目标时间 | 阶段目标 |
2011年— 2012年 | 建立和完善卫生信息标准体系。 |
完善省级和22个县(市、区)级卫生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平台应用系统。 | |
加快地市级、扩大县(市、区)级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 | |
实现全省新农合异地即时结报服务的县(市、区)达60%。 | |
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70%。 | |
遵循卫生部和我省相关标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上传标准化、结构化电子病历的比例达50%,通过卫生信息平台共享信息,实现互通互联。 | |
建立省市县三级卫生业务虚拟专网。 | |
3个以上地市开展“一卡通”的建设工作。 |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远程医疗、建立双向转诊网络平台以及远程教育的比例达60%。 | |
在10个县(市、区)开展远程心电、远程病理、区域影像、区域检验、区域HIS和移动医疗等试点。 | |
50%的市建立卫生应急指挥系统。 | |
2013年— 2015年 | 进一步完善卫生信息标准体系。 |
积极运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探索省级“健康云”的建设,完善省级卫生信息平台。 | |
完成地市级(90%)和县级(80%)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卫生信息综合监管系统。 | |
实现全省新农合异地实时结报服务的县(市、区)达80%以上。 | |
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应用率大于80%,并上传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 | |
遵循卫生部和我省相关标准,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全省8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6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上传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 |
完善省市县三级卫生业务虚拟专网。 | |
全省6个以上市开展“一卡通”服务,实现数据交换。 | |
90%三级医院与80%二级医院、80%二级医院与区域内90%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双向转诊和远程教育的网络平台。 | |
在全省扩大开展远程心电、远程病理、区域影像、区域检验、区域HIS和移动医疗等试点。 | |
全省11个市全部建立卫生应急指挥系统。 |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领导、有效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建立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卫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相应的卫生信息化规划,有力协调卫生信息化机构与队伍建设,强化对综合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业务统筹指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现由上至下的有效监管。
(二)合理预算、持续投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大对卫生信息化发展的资金投入,将卫生信息化的资金投入列入财政年度常规预算,并在卫生事业经费中划出卫生信息化专项经费,支持卫生信息化发展所需的各类基础性、公益性和可复用性工作项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将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机构年度常规预算,在确保新建项目的投入之外,每年需按比例提取用于系统软硬件维护的相关费用。
(三)完善机构、培养人才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须建立卫生信息化专职机构,落实卫生信息化专职人员;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结合医疗卫生的业务与管理工作,开展针对性的信息化培训,提升医疗卫生行业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四)综合评价、高质高效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管理要求,主导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结合合理、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价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发挥好考核的工作推动作用,引导卫生信息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