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在对2023年《浙江省职业病鉴定工作规程》修订基础上,形成了《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8月4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处 荚耘路
电话:0571-87057558,传真:0571-87052423
邮箱:jiayl@zjwjw.gov.cn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 27 日
发布时间:2026-07-27
截止时间:2026-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