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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5-00087 公开日期: 2025-05-23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办科教发函〔2025〕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16 11:3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

1.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2.通过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推荐免试),已被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招收的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专硕教育阶段的研究生。

3.其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2025年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

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往届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培训专业

全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49家,开设培训专业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骨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放射肿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检验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全科、医学遗传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等30个。全省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54家,开设助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1,招收计划见附件2)

三、招收程序

(一)信息录入、志愿填报和审核。

报名学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先进行“学员注册”(https://zjyxjy.wsjkw.zj.gov.cn/)。注册后登录,进入“信息维护”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学员报名及补报名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暂未领取到学历证书的,可在毕业证书栏内先行提交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暂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可先行提交高校的录取公示名单。培训基地在8月25日前对招收对象的报名条件进行复核,对未达到培训资质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学员根据个人和单位培养需求填报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志愿,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一个志愿对应一家国家基地的相应专业基地;助理全科一个志愿对应一个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地名单和招收计划见附件3)。

报名学员信息录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3日8:00至6月12日17:00。送培单位审核时间为:6月3日8:00至6月13日17:00。送培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学员填报的信息和志愿进行审核。

(二)招收录取。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统一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国家基地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录取工作。我委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对国家基地核定了各专业的培训容量,并按照国家培训任务和各基地的招收容量下达了2025年度各专业基地招收计划。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由具备助理全科专业基地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招收。严禁各专业基地超容量招收。

今年延续实施面向山区海岛县(含调出县)住院医师提前批招收,各基地招收时间为6月25日8:00至6月26日17:00。其他批次招收时间为6月27日8:00至6月30日17:00。(时间安排见附件4)

(三)统筹调剂。

各培训基地完成自主招收后,对尚未被基地录取的报名学员,先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和高等医学院校于7月1日8:00至7月2日17:00在主管范围内进行调剂,省卫生健康委于7月3日8:00至7月4日17:00在省域内进行调剂。

(四)招收公示。

省卫生健康委在招收录取全部完成后,由各培训基地对招收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为:7月7日至7月11日。

(五)结果查询。

报名学员可在公示期后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

(六)报到与培训。

新招收学员应在8月31日前进入基地培训。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年度学员招收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招收流程和要求做好学员招收工作,做到“应招尽招、应培尽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可招容量的专业基地,可组织笔试和面试;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达到当年招收计划的专业基地,原则上不组织相关考试。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区域内招收统筹、指导和监管,扎实推进逐级培训模式,原则上市级医疗机构选送至省级医疗机构参加住培的人数比例不低于当年本单位应培尽培人数的10%,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选送至本市域内培训基地参加住培的人数比例不低于80%,山区海岛县协作帮扶的医疗机构可适当放宽向对应省级医疗机构委托培养送出比例。各培训基地要切实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体责任,招收简章中须明确专业基地招收计划、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待遇、食宿安排等)、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教学要求、师资力量、过程管理措施等),并重点加强“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加大紧缺专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保障倾斜力度,确保完成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全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等8个紧缺专业的招收计划。

政策咨询: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顾海雷 0571-87709063;省医学科教中心 沈杰、汪淼、潘新月 0571-87709114。

报名系统网络支持: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0052;技术支持:董老师 0571-87062722。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基地名单.docx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计划.docx

3.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及招收计划.docx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时间安排表.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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