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8159 公开日期: 2024-12-13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发〔2024〕35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7 16:0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2025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现下达给你们,项目执行期限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我委择优对列入计划的部分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1:1;对立项无资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给予经费支持不少于3万元;鼓励项目主管单位、所在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经费配套。

项目负责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书内容填写,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范。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科研数据和成果由承担单位统一保存。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