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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4-08069 公开日期: 2024-09-10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中医药〔2024〕9号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浙里中医·服务有礼”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1 11:2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中医医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浙里中医”服务体系,提升“浙里中医”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群众“看中医、用中药”体验,现将《“浙里中医·服务有礼”主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里中医·服务有礼”主题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省文明委关于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的实施意见》等通知要求,在持续推进“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浙里中医”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在全省开展“浙里中医·服务有礼”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建设我省特色优质高效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浙里中医”服务水平,以“环境有礼、服务有礼、人才有礼、数智有礼”为主要内容,凝聚“浙里中医”有礼之魂、营造有礼生态、推进有礼实践,着力打造“浙江有礼”中医药服务示范高地,营造群众“知中医、信中医、爱中医、享中医”的浓厚氛围,为助推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中医药强省建设铸魂赋能。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文化特色,实现“环境”有礼。

1.规范中医医院标识标牌。依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公立中医医院命名要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由通用名和识别名组成,通用名一般要在“医院”前加注“中医”等字样。公立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要体现中医特点,首选中医专业名词命名,具体可按中医专业、中医脏腑名称、疾病(症状)名称、民族医学名称等命名。门诊治疗室原则上要以治疗技术或仪器设备功能命名。

2.强化中医医院特色展示。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建有中医药陈列馆或百草园等大型中医药特色展示区,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要建有院史馆或学术流派馆、中医药体验馆、文化长廊等中小型中医药特色展示区。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设有“名医馆”,内可设名老中医工作室。中医医院诊间、候诊区通过内部装饰、展板布置等形式,重点宣传本区域的中医药诊疗特色,宣传的具体内容应使用中医病名与中医术语。中医医院病房走廊要设立中医宣传栏,宣传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及常见病的预防保健知识、中医特色疗法等。鼓励中医医院挖掘整理本地档案资料,进一步研究院史、流派史和名医史,组织力量编撰相关论著,做好宣传展示。

3.加强中医医院文化体验。鼓励公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养生体验区,提供四季养生茶饮、中药香薰等体验项目。支持中药房候药区设置中药标本展示柜。鼓励“多位一体”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在门诊大厅、候诊区域播放二十四节气养生等中医特色节目,通过健康讲座、发放健康手册、医院官网等多种形式普及时令性疾病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鼓励设置中医AI功法体验区,推广普及八段锦、太极拳等中医传统养生功法。支持“中医药+”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院申报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积极参与文化宣传基地等建设,增强群众对中医药的获得感。

(二)提升诊疗能力,实现“服务”有礼。

1.提升中医连续医疗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加强门诊患者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提前14天向公众开放预约,其中50%的号源提前20天下放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要落实门诊首诊负责制,积极开设中医多学科联合门诊(MDT),避免频繁转科挂号、检查;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探索推行“在一定时限内免费解读检查检验报告”等便民惠民措施;加强住院患者院内诊疗和院间转诊管理,推进“全院一张床”管理模式,制定会诊及转诊管理相关标准、制度和流程;要优化诊后服务,根据不同疾病特点及诊疗规律分类做好患者诊后管理与随访工作。县域中医医共体、城市中医医联体要通过定期联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远程会诊等,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2.丰富中医诊疗特色内涵。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设立中医治未病中心,培育推广中医药治未病干预方案,打造体检、治疗、养生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模式;支持开设中医护理门诊,加强病区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上门提供“中医健康护理特色服务包”;鼓励开设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处于亚健康状态的群体进行集中预约、集中诊疗和集中管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建设中医经典病房,运用中医主导的方法和技术开展各类中医经典诊疗服务,中医为主的治疗率达90%。根据季节变化、地域特色,鼓励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开设“时令门诊”“冬病夏治”等中医特色门诊。公立中医医院要推出中医特色夜门诊,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提供不少于1个科室的夜门诊服务。

3.加强中医优势专科服务。支持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争创国家级、省级中医优势专科,鼓励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县域中医优势专科,优势专科门诊人次年均增幅不低于同期平均水平。支持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组建中医药专科联盟,牵头组织制修订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标准等规范,制定中医优势专科能力评估指标、质控指标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广应用中医医疗技术和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鼓励二级公立中医医院作为成员单位参与中医专科联盟建设,确定中医优势专科主攻病种和方向,落实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实施,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专科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三)强化名医引育,实现“人才”有礼。

1.中医药“领军人才”更具风范。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积极引进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或岐黄学者等中医领军人才,成立“领军人才”工作室(站),每月坐诊或教学查房次数不少于1次;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引进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省级名中医等专家学者,成立名中医工作室(站),每周坐诊及教学查房次数不少于1次。通过领军人才加快培育一流中医药学科团队,培养高水平中医临床和中医药创新型人才。鼓励领军人才积极参加由医院组织的各项医疗学术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2.中医药“骨干人才”更具实力。公立中医医院应制定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育计划,设立骨干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注重中医药学术带头人、中青年技术骨干和传承人选拔和培养。学术带头人制定本科室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特色技术、专科中药协定方等,中青年骨干开设具有本科室中医优势病种的专病门诊,中医药“骨干人才”定期开展由医院组织的义诊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整体提高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知名度。

3.中医药“基层人才”更受欢迎。推进“百医千徒”、“千馆万医”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力提升行动、“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方案”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县域医共体内,推广实行“县管乡用、乡招村用”的柔性用人机制。鼓励二级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新招录的中医医师由县级中医医院或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人员安排重点向基层中医馆等倾斜。基层中医师要积极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专家,每月参加义诊服务不少于1次;参与签约服务的乡镇中医师,每月参加义诊服务不少于2次。

(四)深化数字赋能,实现“数智”有礼。

1.强化“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进一步落实“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要求,全面应用标准化中医处方和标准化门诊病历,实时上传处方病历数据,建设中医病例案例库,进一步强化中医处方病历智能质控和分级评价。鼓励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积极参与“浙里中医护理”“浙派名医堂”等应用建设和使用,加强名老中医数字传承工作室建设。以“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为基础,打造创新应用场景,建设中医智能生态,鼓励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在现有试点中医药数字健康应用场景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应用功能,推出更多数字产品,提升中医服务效能。

2.推进“中药服务一件事”改革。鼓励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通过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服务平台,开展中药全链条追溯试点工作,做到中药饮片“一码追溯”,实现中药饮片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鼓励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根据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实施饮片分级质控评价,采购优质道地可追溯中药饮片,推动中药饮片实现优质优价。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全面参与“浙江中药服务在线”建设,全部完成系统改造并上线运行,做好中医门诊处方煎药和中药配送两个数据集的规范上传,实现一站式综合药事监管和服务,做到“一药一方一码”,为群众提供“一键查询”服务。

3.探索“未来中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用好“浙江数字健康人·安诊儿(Angel)”中医模块“中医云陪诊”等服务,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为群众提供导医导诊、智能陪诊、用药提醒、病历整理等贴心服务。鼓励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建立中医知识库,积极探索开展中医人工智能应用,以大数据结合人工智能技术,采集和整合国医大师、名老中医的诊疗思想、辩证逻辑和处方经验,孵化名医专病机器人,搭建传承、教学、科研平台,实现辅助诊断、体质辨识、智能开方,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4年9月)。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活动方案。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地区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三)巩固总结。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于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经验总结,相关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将在全省中医药相关会议上进行交流分享。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集成,与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动。坚持全省“一盘棋”,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项目管理。对照工作任务,锚定预期目标,建立清单式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定期实地调研、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如期推进。

(三)强化经验推广。鼓励各地各单位提供优秀素材,积极总结经验,力争形成一批在全省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的优秀案例,鼓励在全省中医药相关会议上进行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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