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253 公开日期: 2023-06-09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3〕13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6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04 10:47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石楠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696号《关于后疫情时期充分发挥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加大社区卫生资源利用,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床位使用率、信息化水平,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等建议,十分合理并具现实意义。我委会同省医保局作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2012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医改要求,完成在每个乡镇(街道)建设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4年,省卫生健康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的文件,推动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分类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配置医疗设备。2017年,省级7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强化建设管理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推进机构提档升级。目前,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达94.2%。

二、强化社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定向培养。省财政厅支持实施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和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学费代偿政策。由各级财政对定向培养生和应届毕业生予以财政补助,专科生每名2.6万元、本科生每名4.6万元,省财政按两类六档转移支付系数对各地予以补助。2022年共补助2985万元,其中定向培养1230万元,学费代偿1755万元。全省累计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学生18610名,培养总数位居全国各省前列。加强社区护士培训,省财政每年按每人1200元补助标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社区护士在岗培训,2022年补助100万元。鼓励县级以上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多点执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技术支撑。2022年全省各医共体(医联体)总院累计下派各类专家3.2万人次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专联合门诊、专题授课、现场指导等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三、着力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

2016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同步出台《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能力提升,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居民到社区首诊,提高门急诊和住院人次数和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2019年至今,全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重点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儿科、妇(产)科、中医、康复医疗、口腔等临床科室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有2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的推荐标准,2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56家达到社区医院标准,分别占机构总数的43.5%、44.2%、10.9%。近五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从9181万人次提高至10491万人次,增幅达14.3%;出院人次从的6.6万提高至9.6万人次,增幅达45.5%。

四、数字化赋能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2021年,我省围绕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服务高频需求,推进老年慢病数字健康新服务,构建“1235”健康宝项目体系,着力打造面向居民的“知健康、享健康、保健康”三大应用场景,创新开发健康指数、健康档案开放、智能随访、贴心诊疗、健康评估五个核心应用。围绕环境与服务提档升级、医疗服务智慧化、健康管理智慧化数字化,在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推进智慧健康站建设,目前已建成51家星级智慧健康站。创新启动“浙里健康e生”重大应用建设,包括建设省统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HIS实时贯通、服务端治理端应用等。形成全人群全周期全要素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同时集成高频健康服务事项,实现健康管理与服务协同融合;面向医生,开发诊间智能客户端,在居民授权下提供快速的档案调阅查询,并上线“数字家医”,提供在线签约、医患互动等功能;面向管理,构建个人、机构、区域等3类健康画像,实现不同维度健康要素态势感知和健康水平决策分析。目前,已标准化实时归集医疗健康数据7.2亿条,实现4700万份电子健康档案医生诊间客户端实时调阅共享,应用在“浙里办”APP向群众开放,月均查询量超120万人次。

今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近段时期,省卫生健康委以此为契机,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牵头研究起草我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您所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在今后制定基层卫生有关政策中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扩充社区卫生人员队伍,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应用,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综合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项跃丹

联系电话:0571-87709037,传真:0571-87709129。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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