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251 公开日期: 2023-06-16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提〔2023〕26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6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04 10:4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袁清委员:

由您领衔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663号《春运来临之际,关于做细做实农村疫情防控的对策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应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摸排重点人群;统筹整合医疗资源补齐短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等建议,十分合理并具现实意义。我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局、省经信厅作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强化重点人群排摸

在春运来临之际,实行实体化专班运作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夯实乡镇(街道)、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础上,全省共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网格员等组建“五包一”网格管理团队成员。应急期间,全省19771个行政村共落实“五包一”人员26.86万人,市县下沉干部5.36万名,包片县级领导2372。统筹人员力量,对农村地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299.27万重点人群落实 包保服务,确保“饭菜有人送、药品有人买、重症有人管、农事有人帮”。突出“一老一小”,对24万65岁以上独居老人和3万14岁以下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包保联系。组织开展“除夕敲门送温暖”行动,春节期间联系服务不少于三次,各地对“一老一小”全部上门走访1次以上,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整合医疗资源,提升新冠救治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基层发热诊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2021年初,我省提前部署基层医疗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标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预检分诊场所、基层发热诊室(内含三区两通道)和临时隔离留观室,并按标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建成并投入运行基层发热诊室(门诊)1365个,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率达100%。2022年12月,国家出台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我省立即部署基层发热诊室(门诊)通过延长开设时间、扩充区域、增加诊间、增加医务人员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单日就诊人次最高峰达到17.6万人次,最大限度满足新冠感染患者就近就医需求。

二是统筹发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技术支撑作用。各地组织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牵头单位,第一时间做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支撑和业务培训,制定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医疗救治分级分诊制度,建立明确的转诊流程和绿色通道,设置专人专岗负责与基层做好转诊对接工作;针对性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相关医务人员和感控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驻点指导和巡诊服务,快速提升基层对新冠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处置和院感防控能力;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

三是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住院救治服务。本轮疫情期间,共有329家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收治新冠住院患者,实现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根据需求,我委第一时间协调省经信厅,做好抗原试剂盒、医疗救治药品、防护物资和相应医疗设备的统一采购和集中调拨,并在短时间内配备到位。春运期间,累计调配4批次11.3万盒小分子抗病毒药物配送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救治和预防重症发生,实现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服务站站)抗病毒药物配备全覆盖,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配备血氧饱和度监测设备(含指夹式脉搏血氧仪)6.2万台,平均每家机构达46个;配备制氧机(含氧气瓶供氧)1.7万台,机构配备率达到10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共配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3.5万台,平均每家机构2个以上,配备供氧设备1.4万台,较好地满足患者氧饱和度监测和氧疗服务需求。

三、倡导健康生活,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素养

压实县、乡(镇)、村三级防控责任,鼓励和提倡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形式走亲访友。严格控制庙会、戏会等民俗娱乐活动,引导基层群众遵守防疫规定,养成健康向上、简单务实的生活方式。加强村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大清扫、大整治、大消毒”,切实消除环境卫生死角,杜绝疾病毒源传染,同时,还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要采用密闭化运输。

有效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日常工作中,要采取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广大村民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重大传统节日来临之际,要坚持力量下沉,指导村民委员会及时有效开展喜闻乐见的防疫知识专项科普,宣传防疫政策,强化人人都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下一步,为有效应对下一波疫情,我们将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2+9”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保健康、防重症”为目标,持续密切关注农村地区疫情态势。落实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持续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重症早期识别、医疗救治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重点人群分类救治、转诊指征、并发症处理、应急抢救等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救治的规范化和同质化水平。发挥好农村疫情防控专班责任落实、政策协同、基层动员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能力。基层发热诊室“应开尽开”,按要求做好病例报告监测。关注辖区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有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感染情况,及时开展分级管理和分类救治。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项跃丹

联系电话:0571-87709037,传真:0571-87709129

邮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16日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