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3-00057 | 公开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单位需按照“研、用、奖”一体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一批在研发攻关、转化应用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原则上推荐奖种和数量不限。被提名者必须符合《通知》等规定要求,且在研究过程中应遵循科研诚信和伦理准则,获得伦理审查批件后,开展科研活动。报奖项目所有完成人需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签,不得重复报奖,不得将不相关的论文、专利和成果包装进入奖励成果:不得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所有与奖励相关的成果需征得所有作者和合作单位的书面同意,在提名过程中,没有因影响提名公正性活动而被通报。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对成果的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等进行前置审核,根据成果质量、绩效、贡献进行择优遴选,研究确定提名对象及奖项类别、等级建议。根据《通知》中的公示要求,将拟推荐项目在本单位、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网站或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方可申报。
各单位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在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等程序中履行相应责任,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技成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单位没有尽到审慎审查责任或者以不正当方式协助被提名者谋取科技奖励的,将予以通报,并暂停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科技奖项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后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十份寄送)。报送材料包括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汇总表、提名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公示信息表、推荐函和推荐程序相关材料等。同时,请于3月19日前在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上完成提交。
联系人:嵇剑彬、刘怡,0571-87709394、87709062;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405室,邮箱:kjc@zjwjw.gov.cn。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