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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1-07421 公开日期: 2021-11-05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发函〔2021〕143号

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社保厅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国医大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2 15:21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社保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推荐人选应符合《通知》中确定的条件。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浙江省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管理处),负责评选推荐的具体工作。

三、推荐程序。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如拟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须同时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逐级上报推荐审核。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初审推荐人选。

四、请各市及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于2021年11月7日前将评选推荐结果和推荐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第四届国医大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第四届国医大师推荐审批表》、国医大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介绍视频光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其中推荐审批表一式六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jtcm@zjwjw.gov.cn。

五、本次推荐工作层次高、时间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评选推荐工作质量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吴嘉嘉

联系电话:0571-87709385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

附件:浙江省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浙江省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  平  省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刘国富  省人力社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曹启峰  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孙桂中  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谢国建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管理处处长

            顾  凯  省人力社保厅工资福利和奖励处处长

            蔡利辉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创新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谢国建同志兼任。

监督组:陈  平  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赵九奎  省卫生健康委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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