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1-07401 |
公开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1〕137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四周期第三批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1 16:52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按照《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结合浙江省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温州市中心医院、舟山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确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有效期均为5年。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