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0-08145 公开日期: 2020-08-13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0〕3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17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8-13 15:5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浙卫建〔2020〕34号

李校堃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温117号建议《关于加强县域医共体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全科医生的培养、使用和队伍稳定。我省自全科医生制度实施以来培养及使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保障措施逐步落实,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快速发展。目前,我省累计培训全科医生3.7万人次,其中注册到全科的有2.2万人。按培训量算,全科医生达6.54名/万人口,居全国首位;按注册数算,全科医生达4.94名/万人口,居全国第二,已提前完成国家2020年目标。通过落实“两个允许”分配机制,基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实现按比例分配,基层全科医生年收入连续三年增幅达10%,很好地调动了全科医生的积极性。

2018年开始,我省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对推动全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特别是医共体人员的统筹使用,统一培训和人事薪酬制度建设为全科医学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医共体实现了县乡村医学人才一体化管理,各地对全科医生优先公开招聘、实施规培合格全科医生“直考直聘”。按照全科医生配比要求统一设置基层全科医生岗位,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医生定期上下轮转交流。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和中高级职称比例向全科医生倾斜,极大地优化了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尽管国家和省级层面非常重视全科医疗制度,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但因为全科医生源头培养不足,分级诊疗制度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全科医生使用激励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全科医生人员素质不高、学历层次偏低、技术水平薄弱等问题,制约了全科医学发展、服务质量提升和人员队伍稳定。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联合有关省级部门针对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际问题,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推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是医共体建设核心,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有效推进,逐步提升县域诊疗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主导,进一步推进实施医保在社区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中的导向和杠杆作用,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到位,从而为全科医生制度落地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保障,切实发挥全科医生“守门人”作用。

二是持续健全全科医生培养体系。联合教育部门完善高校专业设置,加大全科医生的源头培养力度,鼓励聘任符合条件的社区全科医生担任兼职授课教师。扩大县域医共体定向培养招生规模,实施以村为重点的基层全科医生定向培养,加强履约监管。对医共体全科医生开展“全有所长”的亚专业特长培养,提高基层首诊和急诊处理水平。围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规范诊治、急诊处置和问题误区开展医共体全科医生模块化培训。通过浙卫培训学习APP,开展全科医生在线培训,解决工学矛盾,不断更新知识技能。

三是切实提升全科医生收入待遇。支持和鼓励各地灵活用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和基层卫生院的激励政策,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薪酬制度,对于医共体内部分配,在核定薪酬总量内,充分发挥医共体完全的内部分配自主权,打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等不同医疗主体进行统筹分配,建立有利于人才下沉,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有利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激励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刘怡

联系电话:0571-87709062  传真0571-87709295

邮编: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24日

附件: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17号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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