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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举办浙江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20-08-13 08:42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合力推进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打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窗口”,8月11日,省卫生健康委在杭州举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培训班。

18个省级有关单位、19个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共36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班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庄宁解读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指导意见政策,重点讲解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构架及每部分内容的具体解读,介绍了部分省份实践中的特色亮点,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胡光作题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政要求,推动落实综合监管制度》的辅导,从综合监管、督察内涵、督察内容、督察方法、工作流程、思考建议六个方面讲解落实国家、省级综合监管督察机制的具体要求。

培训最后,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夏时畅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部署:

01

建立长效工作协调机制

明确省级相关单位之间依托省医改联席办的平台建立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省卫生健康委内部成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市县根据自身实际建立长效科学的协调机制,确保交流顺畅、协调高效、协作有力。

02

组织开展全省综合监管督察工作

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我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03

部门合力综合监管

从树立“成体系”监管的理念、建立“全流程”监管的模式、强化“硬约束”监管的力度三个维度理清联合监管、综合监管的工作要求,最终落地于重视监管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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