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2482365/2020-07996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7-07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07 15:48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体改处 浏览次数:

经省政府同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文件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是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和《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今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和省政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具体举措,是高水平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和深化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医改已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更加凸显,需要系统性、整体性、联动性的改革制度框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持续放大改革效应,更好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了我省2020-2022年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指示精神,按照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工作要求,遵循“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强化“医院、医生、中医”统筹发展,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二)改革内容。包括加大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力度、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大力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综合协同监管等七个方面37条工作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承担单位。

(三)保障措施。强化医改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全面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推动集成改革试点,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动改革力度。强化数字化支撑,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做好宣传引导。

三、主要特点

(一)聚焦改革目标。从改革方向、切入口、路径、改革紧迫性、目标等方面,纵深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通知》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原则,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遵循“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坚定改革方向,保持改革定力,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二)突出改革重点。主要包括: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和扩面、耗材分类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打造医学高峰、县域医共体建设、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改革、中医药传承创新等内容,特别强调要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抓住改革窗口期,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调价原则,降低药品、耗材、检验、检查等费用,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院收支结构。

(三)体现可操作性。明确了2020-2022年“三医联动”“六医统筹”的七大方面37条工作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责任单位。

(四)试点先行先试。确定桐庐县、慈溪市、瑞安市、湖州市(包括市本级和县区)、海盐县、诸暨市、义乌市、永康市、开化县、舟山市普陀区、玉环市、遂昌县为“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试点,在药耗招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薪酬制度、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联动改革。

四、政策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李坤

联系方式:0571-87709299

链接: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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