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9-07837 公开日期: 2019-03-26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2018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9-08-29 09:1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聚焦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守正出新,笃志敏行,精心谋划了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康浙江建设、“三医”联动改革、县域医共体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医疗质量安全提升“1+5”的卫生健康总体改革发展布局,攻坚战全面打响、开局良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五大攻坚战统筹推进

       (一)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入选全国2018年度医改十大新举措。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各类办事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统一办事标准,取消申请材料54份,共享申请材料113份,材料精简率达29.3%。办理时限普遍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5-10个工作日,整体提速68.9%,部分事项实现“零上门”或即办件。省政府将医疗卫生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先行项目,出台专门行动方案,部署实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省卫生健康委出台《2018年改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明确了“看病少排队”“付费更便捷”等十项工作任务,建立定期督导和全程监测机制,开展“模拟患者”暗访体验,推动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转型升级。目前,我省城市大医院挂号排队平均时间已从8.26分钟缩短到3.06分钟,省市级医院门诊智慧结算率达到75.8%,病区智慧结算率达67.7%,大大压缩了患者的等候时间。全省超过95%的三甲医院开展日间手术,成立一站式入院准备中心的医院比例达到98.51%,投诉沟通中心、检查预约中心及门诊综合服务中心设置率从34.82%升至98.53%,志愿服务实现医院全覆盖,省、市级医院检查检验报告具备2种以上智慧查询方式的比例达98.5%。

       (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被评为省政府改革创新奖项目。全力抓好淳安、余姚等11个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实行唯一法定代表组织架构,实施集团管理、整体运营和连续服务。开展县级强院建设,建立县域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医等专病中心,推广微创外科和腔镜手术技术,减少县域病人外转。乡镇成员单位重点加强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中医药等服务能力,拓展适宜住院服务和手术。经评估,试点地区基层门急诊和出院人次同比增长12%和22%,县级医院三四类手术例数增长1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群众对医共体满意度达到97.8%,医务人员满意度达到94.8%。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县域医共体现场推进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作出顶层设计。除19个市辖区外,59个县(市、区)年底前将全部出台实施方案。

       (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成绩居东部各省(市)之首。会同省人力社保部门,积极推广按病种支付改革,总结完善并大力推广金华“病组点数法”改革经验;研究制定适应医共体改革发展、符合医共体运行模式的医保支付方式,对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实行差异化政策;配合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对医疗服务收入比重提升等指标考核权重,保障薪酬改革顺利推进。密切监测省、市、县医疗费用,加大考核问责,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2017年度三项费用指标增幅均超过省控目标的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了床位、设备等审批。在全国医疗费用增幅普遍较快的形势下,我省全年增幅总体控制在10%以下。

       (四)智慧医疗被评为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推进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全省所有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联通和数据共享。全面梳理省级全民健康信息资源目录,完成第一批1000余项资源目录的整合和确认工作。完善业务协同的应用网络,实现区域检验、影像、心电、病理共享的县(市、区)比例分别达90%、100%、99%和89%。实施居民电子健康卡项目,预计年内完成发卡量1000万张。开发“浙江健康导航”服务终端,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全方位、一站式 “健康服务门户”。启动浙江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53个数据集的归集工作,已归集数据4900多万条,其中23个数据集实现部门共享。

       (五)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质量水平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加快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新启动肝癌、胰腺恶性疾病、胃肠恶性肿瘤、小儿白血病等四个中心建设,整合国内外优势医疗机构,引进先进技术资源,有望使患者5年平均生存率提升5%以上。推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申报建设国家区域医学中心。二级医院及规模以上民营医院全面应用DRG开展医疗质量和绩效评价工作,按季度发布绩效分析报告。三级医院重点监测病种增加到68个,并新增了恶性肿瘤手术当日和2-31天非计划再入院率等医疗质量指标,日间手术比例、重返率等反映医院管理水平的指标。修订第四周期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标准。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作为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加强监管。

       (六)健康浙江建设先发优势不断厚植。袁家军省长主持召开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确立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打造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出台了《健康浙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组织、考核结果运用。拟定155项年度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制定了2018年健康浙江考核评分细则和指标释义,部分考核指标与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平安浙江、美丽浙江等联动推进,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课题研究。举办了健康浙江建设培训班,加强对市县健康建设的指导。全省11个市均已成立健康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卫生与健康大会、制定规划纲要或行动纲要。89个县(市、区)均已成立健康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推进全人群全程卫生健康服务

       (一)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形式多样。出台《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联合体育、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了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健康中国行—科学健身”主题宣传、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健康家庭建设试点、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等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杭州余杭区和玉环市顺利通过全国健康促进县(区)技术评估。新增健康促进医院45家、健康促进金牌学校47家。

       (二)卫生应急体系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健全省、市、县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在多部门联防联控、军(警)地联动联勤的基础上,积极将“公羊”救援队等民间救援组织纳入卫生应急联防联控体系。大力推进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航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初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面的卫生应急体系。全省开展“情景构建”式演练484次,其中组织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联合演练1次,海陆空一体化演练1次,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提升能力。有效处置杭州市桐庐县廊桥坍塌、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严重交通事故、遂昌化学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重大疾病防控策略有效落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省县(市、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心理服务站建成率达100%。严密监测传染病疫情,全省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93.24/10万,死亡率0.73/10万,均低于去年。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启动高校艾滋病防治试点,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改革试点,建成省血吸虫病防治陈列室,出台《浙江省病毒性肝炎防治行动计划》,指导杭州、宁波等地科学规范处置登革热疫情,消除疟疾通过国家评估。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90%以上,启动实施脊灰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2”方案,积极应对和处置长春长生狂犬问题疫苗相关事件。2018年全省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高危人群分别为97万人和87万。出台《浙江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杭州市西湖区等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审。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规范管理率达93.78%。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省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2.45万户。杭州市等5个国家卫生城市、淳安县等8个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复审。嘉兴市等10个城市通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技术评估。24个国家卫生城镇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复审。结合监测情况,编制《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风险分析报告》。

       (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风险监测更趋规范。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 33/3009-2018),填补了我省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的空白。新增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2575件,累计备案3.34万件。我省首部标准指导用书——《食品安全标准应用手册》即将公开出版。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全年共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5.03万例,监测食品样品量达到1.12件/千人口,风险监测结果和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深入实施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对照省定标准,市、县(市、区)级疾控机构达标率平均为89.0%、83.4%。完成对覆盖38个县(市、区)114个乡镇(街道)228个村(社区)近3.5万人的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

       (五)妇幼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户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在97%以上,产前筛查率90%以上,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率接近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户籍孕产妇死亡率3.38/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16‰和3.34‰。实施0-3岁发育监测与筛查项目,累计发育监测129万人,其中发育筛查42万人,800余例髋关节异常儿童、1000余例先天性听力障碍儿童、600余例眼底视网膜病变儿童得到了干预治疗,治疗康复率达到了95%。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标准——《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被授予“2018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大贡献奖”。深入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年内完成宫颈癌HPV筛查100万人、乳腺癌筛查109万人,实现了“两癌”早诊早治。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实化细化。积极推广“落实签约经费、模块化培训、专科医生+全科团队服务、差异化医保报销比例”等医共体试点经验。加强20家省级签约服务培训基地和126家示范点建设,制定“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达1709.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2.36%;老年人等十类重点人群共签约覆盖率达70.06%。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至每人每年55元,全省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7%,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4%,血压和血糖控制率达56%。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名列全国第一。30个县(市、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推进村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了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巡回医疗服务车及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等政策措施。

       (七)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有序转型。在全国率先率先取消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单独考核。推动增加再生育条件和调整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规定。拟定《浙江省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全省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84%。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108家医疗机构开设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丰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载体和内容,深入开展“文明倡导、优生优育、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等系列活动。完善部门联手、区域联动查处“两非”案件的长效机制,保持了严打“两非”高压态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纳入“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以圆梦微心愿、青春健康教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促进、计生系列保险为重点,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八)医养结合工作纵深推进。9个设区市出台了医养结合实施方案,3个国家级试点市和7个省级试点县(区)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已实现全覆盖,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医养结合机构基本服务规范》。落实医养结合牵头部门职责,会同省民政厅、联合省级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医养结合省级专家库成员开展了全省医养结合工作现场督查。据医养结合工作试行监测表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医养结合机构”191家,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机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2万多家。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家庭司召开的2018年全国医养结合工作东部片区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交流。

       三、坚持“六医”统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构建

       (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城市“1+X”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设区市均建成了至少一个有明显成效的高水平医联体。医共体试点县(市、区)制订县域内就诊疾病目录、县域向外转诊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基层首诊责任。浙江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接入医疗机构500家,累计注册用户达1068万人,预约总量4780万人次,预约成功率71.12%。省级预约转诊平台与9个区域平台的对接,接入省转诊平台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达到310家,月均转诊量约4000笔。

       (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物价部门,加快推进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以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全部下放到各设区市政府,宁波、温州、湖州3个市和长兴、义乌等10余个县(市、区)先后启动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鼓励地方先行的基础上,落实“药、价、保”联动改革的要求。研究起草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浙江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考核与财政补助资金激励办法(试行)》,首次对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与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挂钩。

       (三)社会力量办医稳步发展。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取消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需出具资信证明、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通过“第四届浙江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西湖论健•浙江国际健康产业高峰论坛暨智慧健康大会”等载体,吸引社会力量持续进入医疗健康领域。发布《2017年度社会办医状况白皮书》,加强社会办医重点项目的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扶持社会办医上水平发展。2018年社会办医机构总数为1.5万个,其中社会办医院846个;社会办医床位数量从7.49万张增加到8.61万张;社会办医总诊疗人次数量从1.13亿人次增长到1.19亿人次。

       (四)行业监管不断改进和强化。推进《精神卫生条例》立法进程。出台12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各类检查评比考核,取消3项,合并11项、取消台账12项。整合4个业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浙江卫生健康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结合巡视整改,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从经济责任制审计向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省卫生计生重大政策任务落实审计延伸拓展,实现省级单位内部审计全覆盖。创新省级医疗卫生财务监管方式,将财务委派制改革为财务监管综合派驻制,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财务监管综合派驻制度。加强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出台《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统一组织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的通知》,制定《委本级和委直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方案》,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全面实行公款竞争性存放,进一步提高资金存放的综合绩效。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游泳场所“放心游”、医疗美容机构“放心美”、网络购物平台“放心买”为切入口,积极探索“互联网+”卫生行政执法。以汽车制造、铅蓄电池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平安浙江建设,落实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卫生计生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了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管。

       (五)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浙江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11家县级中医院启动医院搬迁和改扩建工程,新建基层中医馆208家,每个县均建立了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45家县级中医院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建设基地。全省98.2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73%的乡镇卫生院已经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88.28%的社区服务站、77.35%的村卫生室已经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新增“浙江省国医名师”10名、省级名中医40名。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1个;新增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3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2个、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项目2个;获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2家、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家,确定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筹建项目9个;中医药小学教育全面铺开。开展了中医药进乡村文化礼堂活动,公布了新“浙八味”中药材培育品种。“中国——以色列中医药中心”“浙江——白俄罗斯中医药中心”分别在以色列特拉维夫、白俄罗斯明斯克州挂牌成立。

       (六)健康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以H7N9禽流感为代表的新发传染病防治体系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牵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0 项、国家基金 500 余项,在恶性肿瘤、新型手术技术、人工智能和新型医用产品等领域主动部署科研攻关。围绕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医研企合作,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已实施横向课题200余项,争取企业投入经费6000余万元。我省医药卫生领域共获得省科技奖63项,其中一等奖项目9项,获奖数量占全省总数的23%。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累计新增专利220余项,参与制订了全国性指南和专家共识19项。“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 正式上线运行,并列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平台已汇聚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700余家,医药企业和服务机构1000余家,医药领域专利3300余项。多功能体液采集与接收系统、灌肠套件装置等一批成果在平台实现转化,累计达成技术交易额2000万。

       加大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遴选培养力度,累计选拔省卫生领军人才30位,创新人才200位,医坛新秀424位,提前1年完成“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任务健全完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机制,深化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下放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政策有效衔接,建立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推动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并轨。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设立基地31个,位列全国第四位。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5853人。以临床、口腔、中医、预防、儿科和护理为重点,新增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对象1448名。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在省委组织的党委(党组)书记抓人才工作述职评议中名列各前成员单位第2名。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优化卫生健康发展环境

       (一)卫生健康行业党的领导有力强化。稳步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省卫生健康委设立党委,赋予了统一领导直属医院党建设,牵头抓好本级医院党建工作、具体指导全系统的建设的职责。第一时间制定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约法三章”》。全面推进了卫生健康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筑牢“关键少数”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完善干部选拨任用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导向,建立了把业务骨干人员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医务人员培养成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全面部署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基层党组织中推动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日常监督和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将巡视组反馈的三大方面九大类问题分解为28项,制定了109条整改措施,修订25个制度文件。积极开展委直单位第四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17家直属单位的全面巡察,对发现的185个问题落实追踪整改。

       (四)卫生健康主流舆论场气势宏大。全面落实卫生健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出台《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社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围绕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首个“中国医师节”、高质量高水平健康浙江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等主题,并抓住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浙举行医疗技术能力提升和医疗质量水平双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及便民惠民服务两场新闻发布会的整理,开展了系列声势浩大的改革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第四届“最美浙江人·最美天使”评选宣传活动,评选出1个“最美天使”特别奖和10个“最美天使”。温州市洞头区乡村医生王珏获得“感动中国2017年度人物”和“2017寻找最美医生”特别致敬奖,浙江大学邵逸夫医院眼科主任姚玉峰和王珏获得“浙江骄傲人物”,省皮防所上柏住院部、省立同德医院金美媛获得“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称号,海宁市中医院李华丰获得“青春领袖”称号,在业内乃至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力。

       (五)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深化和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了援马里医疗队5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认真做好援非医疗队派遣工作。制定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应用质量控制制度,鼓励优先配置使用国产大型医用设备。认真落实新疆、西藏、青海、海南、贵州、四川等省际卫生对口支援和省内卫生扶贫任务。完善干部保健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加强卫生计生信访工作,完善卫生计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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