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9-08585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8-07
文 号: 浙卫发〔2019〕6号 文件登记号: ZJSP67-2019-0009
有效性: 废止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7 16:4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等部门相关工作部署,我们对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19年8月20日起施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卫发〔2015〕71号)同时废止。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8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链接:政策解读

链接: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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