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9-07836 公开日期: 2019-03-22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爱卫办〔2019〕3号

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8 09:3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处 浏览次数:

浙爱卫办〔2019〕3号

各市、县(市、区)爱卫办:

       现将《2019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9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将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载体,以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健康浙江建设。

       一、加强爱国卫生综合协调管理

       召开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级爱卫办主任会议,交流工作开展情况,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爱国卫生队伍建设,组织使用发挥好爱国卫生专家库成员。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传承爱国卫生运动光荣传统,促进健康浙江和乡村振兴,努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充分发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小营巷)纪念馆宣传教育功能,开展红色文化和爱国卫生主题宣传教育。建立网上宣传、群众互动的社会监督平台,组织发布全省各地爱国卫生工作动态,开展爱国卫生月和相关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

       二、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和巩固工作

       (一)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巩固。按照全国爱卫办工作安排,对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建德市、义乌市和临海市等8个国家卫生城市,海盐县等25个国家卫生县城,益农镇等42个国家卫生乡镇进行省级复查并上报全国爱卫办。

       (二)做好玉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省级考核。6月30日前完成省级第二次暗访、现场考核等省级考核程序,省级考核通过后报全国爱卫办。

       (三)继续加快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完成本周期全省393个新创国家卫生乡镇的暗访与技术评估等工作,开展已申报的新创国家卫生乡镇督查。做好省卫生乡镇、省卫生村的指导、评审与复审工作。

       (四)加强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按照浙江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长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动态监督、社会监督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卫生城镇创建成果。继续开展设区市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估,结果纳入美丽浙江和健康浙江考核。运用国家卫生城市监督云平台,将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省级复审等相关内容进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卫生乡镇、卫生村的日常管理和长效巩固工作。

       三、全面推进健康城镇建设

       (一)科学评价健康城市发展水平。紧密结合健康浙江建设,着力推进所有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提档升级,按照“6+X”工作模式,全面落实五大健康领域具体工作措施。做好杭州、宁波等13个健康城市试点和淳安、桐庐等9个健康县城试点阶段性总结。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健康城镇建设与评价体系,委托第三方开展13个健康城市试点、9个健康县城试点预评价工作,推动健康城镇建设科学规范开展。

       (二)发挥示范点典型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县城)建设示范点培育工作,重点培育杭州、绍兴等7个省级示范点。对其余19个各市推荐上报的健康城市(县城)建设示范点,由各设区市负责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三)夯实健康城镇建设基础。进一步推动健康乡镇、健康村建设,制定建设标准,积极引导卫生乡镇、卫生村向健康乡镇、健康村转变。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筹办第二届全省健康家庭大奖赛,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健康城镇的建设。

       四、规范病媒生物防制管理

       (一)切实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合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认可,加大病媒生物监测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推进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农村病媒生物防制。扎实开展春秋季灭鼠活动,因地制宜推进“无蚊村”建设,开展无蝇村建设试点,将病媒生物防制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三)推进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做好湖州、台州等13个城市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在部分城市采取不事先发通知、不提前打招呼、不设定路线的机动式现场评估,通过评估检查促进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

       (四)提升病媒生物防制业务水平。注重在一线实施队伍培养,继续通过以老带新为各地培养现场评估核心专家。树立岗位技能标兵,举办全省病媒生物防制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高全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者理论和技能操作水平。

       (五)提高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质量。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主体责任,推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能力评价。做好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操作指南编制出版,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五、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做好农村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乡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农村改厕和消除旱厕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做好组织协调、督导自评、信息通报等工作。

       (二)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乡村振兴、美丽城镇建设、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继续做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结合实际,精准改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农村改厕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切实做好改厕年度统计报表工作。召开全省农村改厕现场推进会,交流改厕经验,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做好2019年度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饮用水卫生监测水平。

       六、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一)加强健康科普宣传。继续做好健康中国行——浙江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健康中国行浙江站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浙江省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万场健康讲座进基层活动”。协调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二)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做好国家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调整修订健康促进学校和医院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做好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的技术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要求,组织湖州市吴兴区、安吉县等9个县区做好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试点评估总结,组织各地开展我省健康促进县区建设。

       (三)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开展全省重点公共场所控烟情况暗访,通报暗访结果。做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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