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9-07394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1-11

《浙江省病毒性肝炎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1-11 15:42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说明

       2017年10月17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做好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和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的直接体现。

       病毒性肝炎主要包括经消化道传播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和经血液、母婴和性传播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是我省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贯彻落实《规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不断降低疫情流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健康浙江建设,我省需出台具体行动计划予以贯彻落实。原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后,起草了《浙江省病毒性肝炎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分工作目标、策略措施、保障措施、督导评估4部分,对我省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提出具体目标要求、细化措施落实、强化保障实施、加强督导评估,确保我省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按《规划》要求落实。

       二、涉法内容说明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划》等法规和文件,制定《行动计划》。该文件涉及公民、法人义务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主要有:对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的有关规定。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制定程序说明

       2018年上半年,我委疾控处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初稿;8月,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委机关有关处室的意见并作修改;9月至10月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卫生计生委(局)意见,同时在原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省人力社保厅意见1条,予以采纳,其他省级部门无意见;杭州市、温州市意见各1条,采纳吸收了其中合理性建议,其他地市无意见;社会征求未收到反馈意见。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18年11月16日

链接:省卫生健康委 省发改委 省经信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病毒性肝炎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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