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17-07783 | 公开日期: | 2017-04-0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办应急〔2017〕1号 |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卫办应急 [2017] 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实施《浙江省区域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关键之年,卫生应急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区域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综合保障
(一)履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牵头部门职责,健全规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H7N9防控长效机制;提升鼠疫监测能力,完成2017年鼠疫监测任务;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境外传染病输入防范及应对工作。
(二)理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探索区域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和模式。及时、有效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三)围绕国际会议、重大活动等事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信息报告、风险评估和预警响应等工作。做好重点时间、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大活动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二、全面推进《规划》实施
(四)围绕“十三五”期间主要建设目标和任务,组织制订各类卫生应急项目建设标准和方案。加强分类指导,统筹资源配置,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五)进一步加大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建设的力度,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管理。重点是健全完善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卫生应急管理网络,2017年实现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市级疾控中心均设立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规范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制。
(六)提升在浙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的综合保障能力,推进在浙国家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完成区域卫生应急综合基地一期建设;加快市县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快速反应队伍建设;探索海空紧急医学救援、境外突发急性传染病输入防控基地试点建设工作。
(七)继续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每市选择2—3个示范县,开展卫生应急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推进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医院建设。
三、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八)不断完善卫生应急比武竞赛资源库(题库);加强卫生应急演练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技能比武,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九)推进卫生应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倡导社会公益救援志愿者队伍参与卫生应急工作。
(十)筹建浙江省紧急医学救援学会;推进卫生应急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