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6-07110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09-21

《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09-21 16:06 信息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文件精神,2016年8月,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目标

到2018年,二级乙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开设儿科门诊,二级甲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设置儿科病房,儿科床位数应占医院床位总数的2%以上,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到2020年,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

(二)实施举措

一是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性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各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调整儿科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中心镇(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卫生院应设立儿科门诊。

二是深化儿科“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继续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全托管、重点托管、对口支援等方式,加快发展一批儿童医疗联合体和医疗集团。。

三是落实儿科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重点收治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逐步建立体系完整、覆盖城乡的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将0-6岁儿童作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管理重点。

四是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儿科学专业人才培养,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扩大儿科学专业招生计划。建立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机制,鼓励各地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适当增加儿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数量。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系统掌握儿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十三五”期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500名具备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能力的全科医学人才,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500名以上,转岗培训人员在500名以上。

五是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

六是提升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儿童医疗保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加强儿童预防保健,加强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

七是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适当提高儿童医院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从事儿科工作满30年的医生,参照教师、护士的办法由医院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二、主要亮点

与国家《意见》以及其他省比较,我省的《实施方案》主要亮点是:

(一)领先性。拉高标杆,争取2020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名,较国家0.69名的目标提高0.11名。目前,北京、天津、上海等市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医师数1名左右,江苏省约0.5 名,略低于我省。我省每年只需培养、培训、转岗500名,就可以达到此目标。

(二)创新性。增加制度自信,把“双下沉、两提升”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城乡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均衡发展。加快推动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县域内儿科医务人员水平,增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增加百姓对基层儿科信任,缓解城市医院儿童看病难问题。

(三)均衡性。一是关注儿科技术发展的平衡,重点解决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这一事关儿童生死的关键性问题。明确每个市、县建立1个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各市应指定1家医疗机构配备危重儿童转运的专业人员、车辆和相应设备,纳入院前急救体系,承担危急重症儿童转运工作。二是重视儿科区域发展协调。加强26个加快发展县的儿科队伍建设,开展市、县级新生儿抢救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市、县级新生儿抢救中心配置抢救设备。今年省财政已经下拨3000万元用于各地抢救设备的采购,明后年的预算规划已经制定。三是切实在儿科发展的可持续性上下功夫,通过提高儿科劳务价格、降低药品与耗材使用、把儿科医务劳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和财政对医保兜底等“组合拳”,形成儿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链接:省卫生计生委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
关闭 打印

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浙ICP备190499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