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2-06612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2-09-20

《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12-09-20 23:25 信息来源: 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

一、制订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促进中药饮片的合理使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有效控制中药饮片费用,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和用药安全,我厅联合省人力社保厅制定了《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等文件。

三、内容说明

文件包括规范中药饮片处方、严格中药饮片处方开具及调剂管理、落实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严格执行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煎煮制度、加强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等五部分内容。文件明确了每张中药饮片处方用药原则控制在20味以内,并严格掌握贵细药材的使用指征;对各类恶性肿瘤等医保规定病种的治疗方剂可适当放宽至25味。医疗机构必须合理控制中药饮片费用,对中药饮片处方帖均费用(以下简称帖均费用)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三级医院帖均费用不超过40元(膏方除外,下同);二级医院及其他所有医疗机构帖均费用不超过30 元。原则上每帖费用不超过50元。

链接: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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