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2482365/2011-06601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1-09-14

关于《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发放管理程序》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1-09-14 10:52 信息来源: 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

一、 制定背景

为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各地的放射诊疗许可工作,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9号),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程序制定本地区的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程序并提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和技术培训,确保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要内容

使用浙江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活动的医疗机构。

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三章审查与决定、第四章校验、变更和注销、第五章监督管理,共五章27条。

附件5个,分别是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

三、施行时间。本通知自2011年发文之日起施行。

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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