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2482365/2009-06520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09-05-22

《关于印发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09-05-22 09:43 信息来源: 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门诊是医院的窗口,也是联系社会和院内各科室的纽带。随着人们对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门诊服务在整体医疗服务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近年来,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患者门诊挂号难、医生接诊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黄牛”倒号问题更是屡禁不止。

(二)目的意义。办法旨在以门诊管理为突破口, 从提高医院门诊服务质量、规范门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入手,探索建立一套门诊服务管理新模式,为切实加强我省医院门诊管理、提升医院诊疗水平和服务水平、创造方便舒适的就医环境、缓解百姓看病难等问题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

(三)主要依据。本办法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为主要管理对象,以门诊管理工作为主要管理内容,围绕组织管理、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明确门诊管理职能部门。办法明确提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门诊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院门诊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门诊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安排门诊出诊医务人员、协调处理门诊相关医疗纠纷等工作。

(二)提出门诊服务要求。办法明确提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同时实行门诊首诊负责制,要求医疗机构不断完善门诊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公开门诊诊疗信息、强化门诊质量管理。

(三)建立门诊实名挂号制度。办法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针对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建立并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四)优化门诊便民服务。办法要求医院在门诊大厅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咨询服务台,提供便民服务;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加快推进医院间信息共享建设,鼓励实施就诊“一卡通”;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的双向转诊制度,为患者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张萍萍

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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