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08-06499 | 主题分类: | 医药卫生管理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08-09-19 |
《浙江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制订的必要性
名老中医药专家是中医药行业的宝贵资源,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优化我省名中医药专家队伍的规模和结构,持续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人事厅制定了《浙江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
二、制订的意义
一是明确我省名中医评选和管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定期开展名中医评选工作;二是明确了名中医评选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确保了名中医的质量;三是明确了名中医评选的程序,确保了名中医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明确了名中医的日常管理,确保了“浙江省名中医”称号的权威性。
三、内容说明
文件共有22条,包括总则、申报范围和条件、评选程序、日常管理、附则等五块内容。文件提出了名中医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宁缺勿滥”等原则,明确了名中医申报的基本条件和优先条件、名中医评选的程序以及日常管理要求,同时对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浙卫发〔2001〕271号)予以废止。